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李子华犯受贿罪获刑十年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李子华犯受贿罪获刑十年
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李子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深圳特区报记者 蔡佩琼
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李子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李子华自2002年6月至2013年5月担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副部长、部长及中心副主任,在11年间,他利用职权分别接受他人共计现金人民币37.5万元、现金港币l0万元及价值5.2万元的物品。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李子华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深圳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汽车经销商纷纷给李子华塞钱
据法院审理查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的业务主要是负责市一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项目的申报工作,包括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或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要通过采购一部进行申报。申报后,采购一部也负责定点采购,如汽车、电脑品牌的入围。只有入围的单位和品牌,才能进行采购。
而李子华在任职的11年里,给自己的拍板权找到了寻租的空间。他自2002年6月至2013年5月担任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副部长、部长及中心副主任,利用职权,分别接受他人共计现金人民币37.5万元、现金港币l0万元及价值5.2万元的物品。
李子华权力寻租的对象主要是汽车销售商们,为了自己代理、经销的车辆能够入围政府公务用车的采购名单,这些汽车经销商纷纷给李子华塞钱。这些向李子华行贿,进入了深圳市政府公务用车采购名单的车型,包括丰田考斯特中巴、丰田皇冠品牌某车型、东风本田汽车某车型等等。
另外,深圳市某同方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清华同方电脑为了入围政府协议采购名单,也向李子华送钱。其董事长吴某凡因涉案目前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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